1、具有5年以上的设计制作经历,近5年来承担过1个以上的大型设计制作项目,并成功、安全完成演出任务;曾获省、市级以上主办单位表彰的工程项目。
2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,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,年工程量50万元以上。
3、企业具有国家一级设计师1名以上,**技师2人以上,中级技师3人以上,在册技术工人10人以上。
4、企业自有工程施工及检测设备。
5、1年内无安全事故企业。
6、具有专业安全消防资质的技术人员1名。
7、企业应具有售后服务、系统维护的专业队伍。
第十条 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,由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制作、颁发。
第十一条 经批准颁发资质证书的企业在中国舞台美术学会网
第十二条 资质有效期为三年,每年进行一次年检换证。期满前30日内提交年检报告。
第十三条 持有资质证书的企业如有: